本年《经》《左传》记宋、邾、鲁、楚、蔡、秦、鄅、许、晋、郳、徐、濮、齐、莒、郑、吴等十余国事,而详于楚、郑、齐三国。所记楚事,依次为楚求自保而不欲称霸诸侯;楚平王娶原为太子建所聘之秦女为夫人,在城父筑城安置太子建;楚释放吴王弟蹶由回国。郑事有二:其一,贵族驷氏以子游弟子瑕为宗主以及晋国的干涉。其二,子产论龙斗。齐事为齐国伐莒占领纪鄣。
关于子产处理驷氏家族立宗主所引起的纠纷的记载展示了子产对待内...
贺圣迪、魏自厚 · 四书五经鉴赏辞典(新一版) · 上海辞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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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忠连 · 四书五经鉴赏辞典(新一版) · 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