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元稹悼念亡妻韦丛(字蕙丛)所写的三首七言律诗。韦氏是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幼女,二十岁时嫁与元稹。七年后,即元和四年(809)七月,韦氏去世。此诗约写于元和六年前,时元稹在监察御史分务东台任上。
第一首追忆妻子生前的艰苦处境和夫妻情爱,并抒写自己的抱憾之情。一、二句引用典故,以东晋宰相谢安最宠爱的侄女谢道韫借指韦氏,以战国时齐国的贫士黔娄自喻,其中含有对方屈身下嫁的意思。“百事乖”,任何事都不顺遂...
陈志明 · 唐诗三百首 · 上海辞书出版社
陈志明 · 唐诗三百首 · 上海辞书出版社
乐云 · 唐诗鉴赏辞典 · 崇文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