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老子阐述“无为”思想,认为天下非可为者,主张听任自然,因应物性。由“天道”推衍“人事”,人之行事处世也不可走极端、不可过分、过盛,不存奢望。
具体而言,老子认为对“物”不可“为”“执”过分。这种“为”“执”过分,被魏源解释为:“譬如陶器,不因其自然而强欲其成,必致窳败”,还“譬如执宝,把持不肯释手,惟恐其失而反或堕坠”(《老子本义》)。由此推到“天道”“天命”“天下神器”,也不可人力强为。圣人...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