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老子的政治观。老子指出,一旦到人民不怕死的时候,统治者再用屠杀的手段去威吓人民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然后又说,既然人之生死决定于天道自然,那么社会统治者如用刑戮代替天来决定人之生死也是错误的,并将会给统治者带来祸害。由此,老子反对刑杀过分。
具体来说,本章老子承上章“民不畏威”而讲到“民不畏死”,指出一旦到“民不畏死”之时,就像“民不畏威”一样,再拿“死”去惧之是既无效率也无益处的了。这就如苏...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