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老子为了化解怨仇,提出“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即使放债也不硬性收还,由此推论,更不能无缘无故索取他人财物。老子认为这样就能避免和人结下怨仇,还可得到天道的帮助。用这原则推广到政治领域,老子提示统治者不可过多地用税赋来榨取百姓财物,而应像圣人一样以“德”治政,辅助给予民众而不干扰榨取民众,这样就不会发生“民之饥,民之难治,民之轻死”的现象,也就不可能有“大威至”的事发生。
具体来说,在具有丰富...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
刘康德 · 老子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