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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爲善?是以聖人執左契,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詩集

註解

契:契約。
責:索取所欠。
司徹:掌管稅收的官職。
無親:沒有偏親偏愛。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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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翻譯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殘留下殘餘的怨恨;用德來報答怨恨,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聖人保存借據的存根,但並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據的聖人那樣寬容,沒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稅收的人那樣苛刻刁詐。自然規律對任何人都沒有偏愛,永遠幫助有德的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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