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近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如果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就愈快,有过这样的事。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声。可是怎么会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时,没有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们呢?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没有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这才又回来呢?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这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到下面囚犯的内心想法;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这才回来,这是下面的囚犯在窥测上面的皇帝的内心想法。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窥测对方的内心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名声,哪里还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办法和囚犯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办法,到这时已经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啊!
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对放回家去而又回来的囚犯,杀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对放出的囚犯在他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是这样去做,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常法。这难道能说是圣人之法吗?所以说,尧、舜、三王治理国家,必定以合乎人情为标准,不以标新立异为高明,不能违背情理来博取自己的名誉。
志怪小说以记载奇闻异物著称,这篇小说就记了一个莫须有的物事——一个身体只有五六寸的“玉真娘子”。事虽荒诞不经,可是小说从侧面揭示的社会内容却不容忽视。程迥家居杭州,“门临通衢”,在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的南宋时期,这可是一个商业贸易的黄金地带。小说作者虽然没有明说程家以何谋生,却写出了程迥强烈的商品意识。一旦求观玉真娘子的人多了起来,程家立即就想到可以用来赚钱。“人输百钱,乃为启龛”,使观者一见。由于观...
陈建生 · 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
《鬼妇话别》是一篇人鬼相恋而鬼不忍害人的故事。假如不是故事临结束时,作者以神来之笔描绘那妇人“散发吐舌作鬼形,长啸而去”,我们就会感到这是平淡无奇的世俗生活的写真,那位“色颇姣丽”的女子,被书生“挑以微词”便“欣然相就”,显然是一个妓女的面目。书生与她相好五年,与之长别,“哽咽不成语”,而她却嬉笑起来,没有一点留恋的表示。这更进一步表明她不是一个清白女人,而是视作爱如游戏的荡妇。但是她那篇关于“以...
钟林斌 · 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
浮梁张令[1],家业蔓延江淮间,累金积粟,不可胜计。秩满,如京师,常先一程致顿,海陆珍美毕具。至华阴,仆伕施幄幕,陈樽垒。庖人炙羊方熟,有黄衫者,据盘而坐。仆伕连叱,神色不挠。店妪曰:“今五坊[2]弋罗之辈,横行关内,此其流也。不可与竞。”仆伕方欲求其帅以责之,而张令至,具以黄衫者告,张令曰:“勿叱。”召黄衫者问曰:“来自何方?”黄衫但唯唯耳。促暖酒,酒至,令以大金钟饮之。虽不谢,似有愧色。饮讫,...
董乃斌 · 唐宋小说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