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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劌論戰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詩集

註解

曹劌(guì):春秋時魯國大夫。著名的軍事理論家。
十年: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齊師:齊國的軍隊。齊,在今山東省中部。師,軍隊。
伐:攻打。
我:指魯國。《左傳》根據魯史而寫,故稱魯國爲“我”。
公:諸侯的通稱,這裏指魯莊公。
肉食者:喫肉的人,指當權者。
謀:謀議。
間(jiàn):參與。
鄙:鄙陋,目光短淺。
乃:於是,就。
何以戰:就是“以何戰”,憑藉什麼作戰?以,用,憑,靠。
衣食所安,弗敢專也:衣食這類養生的東西,不敢獨自享用。安:有“養”的意思。弗:不。專:獨自專有,個人專有。
必以分人:省略句,省略了"之",完整的句子是“必以之分人”。一定把它分給別人。以,把。人:指魯莊公身邊的近臣或貴族。
遍:一作“徧”,遍及,普遍。
犧牲玉帛(bó):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犧牲,祭祀用的豬、牛、羊等。玉,玉器。帛,絲織品。
加:虛報誇大。
小信未孚(fú):(這只是)小信用,未能讓神靈信服。孚,使人信服。
福:名詞作動詞,賜福,保佑。
獄:(訴訟)案件。
察:明察。
情:實情。
忠之屬也:這是盡了職分(的事情)。忠,盡力做好分內的事。屬,種類。
可以一戰:就是“可以之一戰”,可以憑藉這個條件打一仗。可,可以。以,憑藉。
戰則請從:(如果)作戰,請允許(我)跟從去。從:隨行,跟從。
公與之乘:魯莊公和他共坐一輛戰車。之,指曹劌。
長勺:魯國地名,今山東萊蕪東北。
敗績:軍隊潰敗。
馳:驅車追趕。
轍(zhé):車輪碾出的痕跡。
軾:古代車廂前做扶手的橫木。
遂:於是,就。
逐:追趕,這裏指追擊。
既克:已經戰勝。既,已經。
夫戰,勇氣也:作戰,(是靠)敢作敢爲毫不畏懼的氣概。夫(fú),放在句首,表示將發議論,沒有實際意義。
一鼓作氣:第一次擊鼓能振作士氣。作,振作。
再:第二次。
三:第三次。
彼竭我盈:他們的勇氣已盡,我們的勇氣正盛。彼,代詞,指齊軍方面。盈,充沛,飽滿,這裏指士氣旺盛。
難測:難以推測。測,推測,估計。
伏:埋伏。
靡(mǐ):倒下。

簡介

本文出自《左傳·莊公十年》。《曹劌論戰》記載了發生在公元前684年,齊藉口魯國曾幫助公子糾爭奪齊國君位,再次興兵攻魯,兩軍戰於長勺。

佳句

  •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翻譯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將要迎戰。曹劌請求拜見魯莊公。他的同鄉說:“打仗的事當權者自會謀劃,你又何必參與呢?”曹劌說:“當權者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朝去見魯莊公。曹劌問:“您憑藉什麼作戰?”魯莊公說:“衣食這一類安身立命的東西,不敢獨自享有,一定把它分給身邊的大臣。”曹劌回答說:“這些小恩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會聽從您的。”魯莊公說:“祭祀神靈的牛、羊、玉帛之類的用品,我(從來)不敢虛報數目,一定要做到誠實可信。”曹劌說:“這只是小信用,不能讓神靈信服,神是不會保佑你的。”魯莊公說:“大大小小的案件,雖然不能件件都瞭解得清楚,但一定要處理得合情合理。”曹劌回答說:“這才盡了本職一類的事,可以憑藉這個條件打一仗。如果作戰,請允許我跟隨您一同去。”
魯莊公和他共坐一輛戰車,在長勺和齊軍作戰。魯莊公將要下令擊鼓進軍。曹劌說:“現在不行。”等到齊軍三次擊鼓之後。曹劌說:“可以擊鼓進軍了。”齊軍潰敗。魯莊公又要下令駕車馬追逐齊軍。曹劌說:“還不行。”說完就下了戰車,查看齊軍車輪碾出的痕跡,又登上戰車,扶着車前橫木遠望齊軍的隊形,這才說:“可以追擊了。”於是追擊齊軍。
戰勝齊軍後,魯莊公問他這樣做的原因。曹劌回答說:“作戰,是靠敢作敢爲毫不畏懼的氣概。第一次擊鼓能夠振作士氣。第二次擊鼓士兵們的士氣就開始低落了,第三次擊鼓士兵們的士氣就耗盡了。他們的士氣已經消失而我軍的士氣正盛,所以才戰勝了他們。像齊國這樣的大國,他們的情況是難以推測的,怕他們設下埋伏。我看他們車輪碾過的痕跡散亂,望見他們的旗子倒下了,所以決定追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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