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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 學而篇 · 第七章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詩集

註解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學生,比孔子小44歲,生於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後,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
賢賢:第一個“賢”字作動詞用,尊重的意思。賢賢即尊重賢者。
易:有兩種解釋;一是改變的意思,此句即爲尊重賢者而改變好色之心;二是輕視的意思,即看重賢德而輕視女色。
致其身:致,意爲“獻納”、“盡力”。這是說把生命奉獻給君主。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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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翻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夠看重賢德而不以女色爲重;侍奉父母,能夠竭盡全力;服侍君主,能夠獻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說話誠實恪守信用。這樣的人,儘管他自己說沒有學習過,我一定說他已經學習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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