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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 子罕篇 · 第二十四章

子曰:“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爲貴。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爲貴。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詩集

註解

法語之言:法,指禮儀規則。這裏指以禮法規則正言規勸。
巽與之言:巽,恭順,謙遜。與,稱許,讚許。這裏指恭順讚許的話。
說:同“悅”。
繹:原義爲“抽絲”,這裏指推究,追求,分析,鑑別。
末:沒有。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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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翻譯

孔子說:“符合禮法的正言規勸,誰能不聽從呢?但(只有按它來)改正自己的錯誤纔是可貴的。恭順讚許的話,誰能聽了不高興呢?但只有認真推究它(的真僞是非),纔是可貴的。只是高興而不去分析,只是表示聽從而不改正錯誤,(對這樣的人)我拿他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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