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節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詩集
註解
欲:喜愛。 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甚:勝於。 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偸生」的意思。 惡:厭惡。 患:禍患,災難。 闢:通「避」。 如使:假如,假使。 莫:沒有。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爲:做。 是故:這是因爲。 非獨:不衹、不僅。非,不;獨,僅。 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心:思想。 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呼爾而與之:呼喝着給他(喫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着臉走來。黔敖吆喝着讓他喫粥。他說:「我正因爲不喫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蹴:用腳踢。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 何加:有什麼益處。何,介詞結構,後置。 宮室:住宅。 奉:侍奉。 窮乏者:窮人。 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鄉,通「曏」。 與:通「歟」。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簡介
此節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爲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爲「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
佳句
-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翻譯
孟子說:「魚,是我喜愛的;熊掌,也是我喜愛的,如果二者不能兼得,那麼就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希望的;行義,也是我所希望的,如果二者不能兼得,那麼就犧牲生命,而去取義。生命是我所希望的,如果所希望的有比生存更重要的,因此就不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厭惡的,所厭惡的東西如果勝過了死亡,因此就不躲避禍患。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麼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從中可以生存的辦法,卻有人不用,從中能夠躲避禍患的方法,卻有人不用,因此可以看出,有比生命更讓人想得到的,有比死亡更讓人厭惡的。不只是賢德的人有這種心理,人人都有,只是賢德的人沒有喪失它罷了。一筐飯,一碗湯,得到了就能活下來,得不到就會死,吆喝着給他,連過路的餓人都不願接受;用腳踩後再給人,連乞丐都不屑接受。有人面對萬鐘的俸祿就不管是否合乎禮義,欣然接受。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爲了住房的豪華、妻妾的侍奉、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寧願去死都不肯接受的,現在爲了住房的豪華而接受了;從前寧願去死都不願接受的,現在爲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寧願去死都不肯接受的,現在爲了自己認識的窮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不做的事嗎?這就叫失掉了自己的本性。」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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