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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爲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詩集

註解

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毫末:細小的萌芽。
累土:堆土。
爲者敗之,執者失之:一說是二十九章錯簡於此。
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此句仍疑爲二十九章錯簡於本章。
學:這裏指辦事有錯的教訓。
而不敢爲:此句也疑爲錯簡。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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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 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翻譯

局面安定時容易保持和維護,事變沒有出現跡象時容易圖謀;事物脆弱時容易消解;事物細微時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發生以前就處理妥當;治理國政,要在禍亂沒有產生以前就早做準備。合抱的大樹,生長於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臺,築起於每一堆泥土;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有所作爲的將會招致失敗,有所執着的將會遭受損害。因此聖人無所作爲所以也不會招致失敗,無所執着所以也不遭受損害。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時失敗,所以當事情快要完成的時候,也要像開始時那樣慎重,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因此,有道的聖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難以得到的貨物,學習別人所不學習的,補救衆人所經常犯的過錯。這樣遵循萬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會妄加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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