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搜索內容,並按回車鍵開始搜索...

道德經(第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爲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爲用。
                

詩集

註解

輻:車輪中連接軸心和輪圈的木條,古時代的車輪由三十根輻條所構成。此數取法於每月三十日的歷次。
轂(gǔ):車輪中心的木製圓圈,中有圓孔,即插軸的地方。
當其無,有車之用: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纔有車的作用。「無」指轂的中間空的地方。
埏埴:即和陶土做成供人飲食使用的器皿。埏,和;埴,土。
戶牖:門窗。
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爲用:「有」給人便利,「無」也發揮了作用。

簡介

暫無內容

佳句

暫無內容

翻譯

三十根輻條彙集到一根轂中的孔洞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纔有車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纔有器皿的作用。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內的空虛部分,纔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給人便利,“無”發揮了它的作用。

評價

暫無內容

評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