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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第四卷 · 公孫丑下 · 第三節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皆適於義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爲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爲兵饋之,予何爲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詩集

註解

陳臻:孟子弟子。
饋:贈送。
兼金:好金,價值雙倍於普通金,故稱。一百:指一百鎰;一鎰爲二十兩。
贐(jìn):送給別人的財物。這裏指盤纏。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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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翻譯

陳臻問道:“前些日子在齊國,齊王送您上等金一百鎰,而您不接受;在宋國,宋君送您七十鎰,您接受了;在薛,薛君送您五十鎰,您也接受了。如果先前的不接受是對的,那麼今天的接受就是錯的了;如果今天的接受是對的,那麼先前的不接受就是錯的了。二者之間,您必有一個是錯的。”
孟子說:“都是對的。在宋國的時候,我將要去遠行,對遠行的人照風俗是要送些盤纏的;因此他說:‘贈送盤纏。’我爲何不接受?在薛的時候,我有戒備之心;因此他說:‘聽說您有戒備之心,贈送買兵器的錢。’我爲何不接受?至於在齊國,就沒什麼理由了。沒有理由而送錢給我,這是收買我。哪裏有君子能被收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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