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集
註解
求: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季氏:魯國大夫。宰:家臣。 孔門弟子冉求爲魯國季氏家臣,增加了老百姓的賦稅。事見《左傳·哀公十一年》。 善戰者:善於帶兵打戰的人,如孫臏、吳起之類。上刑:重刑。連諸侯者:指主張合縱或連橫的縱橫家。 闢草萊、任土地者:指主張盡地力的李悝、主張開阡陌的商鞅之類。闢草萊,開墾荒地。任土地,分土授民。孟子以爲這些主張雖然意在發展生產,但並不是爲百姓着想,而是爲了統治者的私利,所以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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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孟子說:“冉求做季氏的家臣,不能改善他的德行。反而多徵收了一倍佃租。孔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打響戰鼓去攻擊他都可以。’由此看來,不幫助君主實行仁政而幫助他聚斂財富,都是被孔子鄙棄的。何況是努力爲君主作戰的人?爲爭奪土地而作戰,殺死的人遍佈原野;爲爭奪城池而作戰,殺死的人遍佈城池,這就叫帶領土地喫人肉,死刑都不足以懲罰他們的罪行。因此好戰的人應該受最重的刑罰,鼓吹諸侯合縱連橫發動戰爭的人,受次一等的刑罰,開墾荒地,分土授田的人受再次一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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