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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第十卷 · 萬章下 · 第四節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爲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爲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爲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
曰:“爲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也。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詩集

註解

交際:指以禮物、幣帛相交往。
卻:推辭不受。
御:阻止。這裏指攔路搶劫。
《康誥》:《尚書》篇名。
越:搶劫。閔:通“暋”,強橫。譈(duì):同“憝”,怨恨。
比:同。
充類:類推。
魯人:指魯國士大夫。獵較:大夫率士衆打獵,獵時以所獲獵物各歸獵者所有,作爲祭祀祖先的祭品。較:爭奪。
簿正:在簿書上規定。
兆:開始。
淹:停留。
行可:可行其道。際:接。指對自己的禮節待遇等。公養:指對一般賢者的禮節待遇等。
季桓子:季孫氏,名斯,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
衛靈公:名元,春秋時衛國大夫。衛孝公:史無記述。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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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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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萬章問道:“請問交際應該怎樣用心呢?”
孟子說:“恭敬。”
萬章說:“常言道:‘一再拒絕人家的禮物是不恭敬的。’爲什麼?”
孟子說:“尊貴的人有所賞賜,自己先考慮,‘對方得到這禮物的辦法,是合乎義,還是不合乎義’,考慮妥當了,才接受,這樣做是不恭敬的,所以說不該拒絕。”
萬章說:“不要直說拒絕,而是心裏拒絕,心裏說‘對方從老百姓那裏得到這東西的辦法,是不義的’,而用別的藉口推辭,不可以嗎?”
孟子說:“對方按規矩結交我,按禮節接待我,這樣的活,連孔子也都是會接受的。”
萬章說:“如今有個在城門外攔路搶劫的人,他按規矩結交我,按禮節饋贈我,這樣可以接受他搶劫來的東西嗎?”
孟子說:“不可以。《康誥》說:‘殺人而搶奪人家的財物,強橫而不怕死,這種人,是沒有人不怨恨的。’這是不必先教育就可以殺掉的人。殷接受了夏這條法律,周接受了殷這條法律,沒有改動過。現在搶劫比以往還厲害,怎麼能接受呢?”
萬章說:“現在的諸侯對百姓巧取豪奪,和攔路搶劫一樣。如果搞好接待的禮節,君子就可以接受他的禮物,請問這有什麼說頭?”
孟子說:“你認爲今天假如有聖王興起,將把當今的諸侯通通殺掉呢?還是教而不改再殺呢?不是自己所有,卻把它弄到手——把這種行爲叫做強盜,這只是類推到義理的極端。孔子在魯國做官,魯國士大夫在打獵時爭奪獵物,孔子也在打獵時爭奪獵物。打獵時爭奪獵物都可以,何況接受賞賜呢?”
萬章說:“那麼,孔子做官,不是爲了發揚道嗎?”
孟子說:“是爲了發揚道。”
“爲了發揚道,爲什麼還在打獵時爭奪獵物?”
孟子說:“孔子先在簿書上規定可用的祭器,又規定不得用別處打來的獵物供在簿書上所定的祭器內。”
萬章說:“孔子爲什麼不離開魯國呢?”
孟子說:“孔子是先試一下。試過了證明可行,而竟不得推行,這才離開,所以孔子不曾在一個地方待滿三年。孔子有時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有時因君主對自己的禮遇不錯而做官,有時因君主養賢而做官。對季桓子,是因可行其道而做官;對衛靈公,是因君主對自己的禮遇不錯而做官;對衛孝公,是因君主養賢而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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