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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第十四卷 · 盡心下 · 第三十一節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爲,達之於其所爲,義也。人能充無慾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逾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爲義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類也。”
                

詩集

註解

穿窬:穿洞越牆,偷竊之意。
無受爾汝之實:指不願受別人的輕賤,就要先有不受輕賤的言語行爲。“爾”“汝”是古代漢語中表示輕蔑感情色彩的人稱代詞。
餂(tiǎn):取。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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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爲,達之於其所爲,義也。

翻譯

孟子說:“人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把這種心推及他所忍心做的事上,就是仁。人人都有不願做的事,推及他想做的事上,就是義。人如果能夠把不想害人的心擴展開,那麼仁就會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夠把不挖洞、跳牆的心擴展開,那麼,義就會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夠把不受人輕蔑的心理擴展開,就能無論到哪裏,行爲都符合義。士人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這是用言語來套取人;該說話的時候不說話,這是用沉默來套取人,這些都是挖洞、跳牆之類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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