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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詩集

註解

亦:也。
欲:喜愛。
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舍:捨棄。
取:選取。
甚:勝於。
於: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惡:厭惡。
患:禍患,災難。
闢: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莫:沒有。
則:那麼。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爲:做。
而:但是。
是故:這是因爲。
非獨:不只,不僅。非,不。獨,僅。
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是:此,這樣。
心:思想
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則:就。
弗:不。
得:得到。
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呼爾而與之:呼喝着給他(喫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着臉走來。黔敖吆喝着讓他喫粥。他說:“我正因爲不喫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蹴:用腳踢。
而:表修飾。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鍾:這裏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爲一鍾。
何加:有什麼益處。何介詞結構,後置。
宮室:住宅。
奉:侍奉。
窮乏者:窮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與:同“歟”,語氣助詞。
鄉:同“向”,先前、從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闢:“闢”通“避”,躲避。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這裏指感激。
則不辯禮儀而受之:“辯”同“辨”,辨別。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與”同“歟”,語氣詞。
詞類活用
名詞作動詞
得,恩惠,這裏是感激的意思。例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動詞作名詞
生,可以獲得生存的手段。例句: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羞惡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簡介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爲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還強調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捨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不住萬鍾、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捨生取義之心)”。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捨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爲“廉恥之心”)。因爲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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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因此有災禍我也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辦法什麼不可以做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如果盛氣凌人地呼喝着給他喫,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喫,就連乞丐也會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爲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爲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爲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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