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辯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爲是,勸之舉者爲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釋之者曰:謂若言“徵”不稱“在”,言“在”不稱“徵”是也。《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 “雨”,“邱”與“蓲”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爲犯“二名律”乎?爲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爲人乎? 夫諱始於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爲昭王,曾參之父名皙,曾子不諱“昔”。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爲“通”,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爲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爲“野雞”,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爲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也。惟宦者宮妾,乃不敢言“諭”及 “機”,以爲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爲可耶,爲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於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於其親,賢於周公、孔子、曾參者耶?
詩集
註解
李賀:唐河南昌穀人,字長吉,中唐時期重要詩人。他是唐宗室的遠親,鄭王李亮之後,家世早已沒落。其父李晉肅官職低微,早死。他少能文,爲韓愈、皇甫湜等所激賞。但他終生鬱郁不得志,只做過奉禮郎和協律郎等小官。相傳他經常揹着錦囊騎驢外出,途中得佳句,即書投囊中,及暮歸,整理成篇。其詩想象豐富,煉詞琢句,險峭幽詭,但因過於矜奇,有時流於晦澀;尤長於樂府,能合之絃管。卒年僅二十七歲。有詩二百三十三首。 進士:唐制,士人應禮部考試,考中的叫進士。 毀:毀謗、攻擊。 察:仔細看。 和而倡之:此唱彼和,結成一氣。 皇甫湜:字持正。唐憲宗元和年間進士,曾從韓愈學古文。 明白:說清楚,辯明是非。 且:將要。 得罪:蒙受壞名聲。 律:這裏指《禮記》。 二名不偏諱:兩個字的名字可以不避諱其中的一個字;即下文所說的“二名律”。 “爲……乎?爲……乎?”: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是……嗎?還是……嗎?”的反詰句。 夫:用在句首,表示闡發議論的語氣。 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西周初政治家,相傳周朝的典章制度都是他制定的。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時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 周公作詩不諱:其父文王名昌,其兄武王名發,周公作詩不諱“昌”字、“發”字,《詩經·周頌》就首“燕及皇天,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終三十里”等句。 《春秋》不譏不諱嫌名:《春秋》不譏諷不避諱聲音相近的字;如衛桓公名完,“完”與“桓”同音,屬於嫌名,《春秋》不譏。 康王釗之孫實爲昭王:周康王,姓姬,名釗;其子周昭王,名瑕;“昭”和“釗”同音,周人不諱;原文“孫”應作“子”。 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曾參,即曾子,春秋時魯人,孔子的學生,對父親極爲孝順;其父名點,字晳,也是孔子的學生;《論語》記述曾子的話:“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昔”和“晳”同音,曾子不諱;原文“名”應作“字”。 騏期:春秋時楚國人。杜度:漢朝人。這兩個人的姓和名同音,如避諱同音字,連他們的姓也不能說了。 “將……乎?將不……者乎?”:表示選擇關係的疑問句,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還是……呢?還是不……的呢?” 漢武帝:姓劉,名徹,當時爲避武帝諱,把“徹侯”改爲“通侯”等。 呂后:名雉,漢高祖劉邦的皇后,曾臨朝稱制,當時爲避呂后諱,稱“雉”爲“野雞”。 滸、勢、秉、機:唐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玄宗名隆基,“滸”、“勢”、“秉”、“機”四個字分別同“虎”、“世”、“昞”、“基”四個字同音。 乃:竟。 諭:唐代宗名豫,“諭”、“豫”二字同音。 士君子:古時候指有志操和學問的人。 法守:效法和遵守。 考:考察。 質:詢問、對照。 稽:考覈、考查。 典:文獻典籍。 譏:指責、非難。 止:到頂。 務:致力。 “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句:前一個“行”是動詞,實行、學習;後一個“行”是名詞,品行、品德。 卒:終於、到底。
簡介
《諱辯》是唐代文學家韓愈的一篇議論文。當時的著名詩人李賀因避父親的名諱而不能參加進士科考,像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響。韓愈對此十分憤慨,於是寫下這篇文章來論述此事,表達他反對將“避諱”搞得太氾濫的主張。
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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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我寫信給李賀,勸他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李賀如去參加進士科考試就會考中,所以和他爭名的人就攻擊這件事情,說:“李賀父親名晉肅,李賀不參加進士科的考試纔是對的,勸他考進士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沒有仔細想,就異口同聲,跟着附和。皇甫湜對我說:“如果不把這件事說清楚,你和李賀將要蒙受壞名聲。”我說:“是這樣的”。 《禮記》上的規定說:“名字的兩個字不必都避諱。”解釋的人說:“孔子的母親名‘徵在’,這是說如果說‘徵’就不說‘在’,說到‘在’就不說‘徵’。”《禮記》上的規定又說:“不避諱聲音相近的字。”解釋的人說:“說的是像‘禹’和‘雨’、‘丘’和‘蓲’之類的字就是這樣。”現在李賀的父親名晉肅,李賀去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是違犯了名字的兩個字不必都避諱的規定呢?還是違犯了聲音相近的字不避諱的規定呢?父親的名字叫晉肅,兒子就不能參加進士科的考試,假如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嗎? 避諱這個規定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制定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人,不就是周公、孔子嗎?周公作詩不避諱,孔子對人名的兩個字也不都避諱,《春秋》也不譏諷不避諱人名聲音相近的字。周康王釗的孫子,實際上就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晳,曾參不避諱“昔”字。周朝時有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個人叫杜度,他們的兒子應怎樣避諱?是爲了避諱和名字聲音相近的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諱了呢,還是不避諱和名字聲音相近的字呢?漢朝避諱武帝的名,把“徹”改爲“通”,但沒有聽說爲避諱把車轍的“轍”改作別的字。避諱呂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雞”,可沒有聽說爲避諱把治天下的“治”改作別的字。現在上奏章和下詔諭,沒有聽說避諱“滸”、“勢”、“秉”和“飢”字。只有宦官宮妾纔不敢說“諭”字和“機”字,認爲說了就是觸犯皇上。君子著書做事,應該遵守什麼禮法呢?現在考察經典,查對規定,考覈前代避諱的規定,李賀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是可以呢?還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參那樣,就能不被人指責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樣,也可以說是到頂點了。現在世上的一些人,不去努力學習曾參、周公、孔子的品行,而要在避諱父母名字的事情上,卻一定要超過曾參、周公、孔子,這也可以看出他們是糊塗的。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不可能超過的。在避諱上超過了周公、孔子、曾參,就只能和宦官、宮妾一樣了。那麼這些宦官、宮妾對父母的孝順,能比周公、孔子、曾參還好嗎?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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