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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計 · 攻戰計 · 欲擒故縱

逼則反兵,走則減勢。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詩集

註解

逼則反兵,走則減勢:走,跑。逼迫敵入太緊,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撲,若讓他逃跑則可減削他的氣勢。
兵不血刃:血刃,血染刀刃。此句意爲兵器上不沾血。
需,有孚,光:語出《易經·需卦》。需,卦名。本卦爲異卦相疊(乾下坎上)。需的下卦爲乾爲天,上卦爲坎爲水,是降雨在即之象。也象徵着一種危險存在着(因爲“坎”有險義),必得去突破它,但突破危險又要善於等待。“需”,等待。《易經·需》卦卦辭:“需,有享,光享”。孚,誠心。光,通廣。

簡介

欲擒故縱是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十六計。按照《易經·需》卦的原理,待敵人心理上完全失敗而信服我,就能贏得光明的戰爭結局。

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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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逼迫敵人無路可走,它就會反撲;讓它逃跑則可減弱敵人的氣勢。追擊時,跟蹤敵人不要過於逼迫它,以消耗它的體力,瓦解它的鬥志,待敵人士氣沮喪、潰不成軍,再捕捉它,就可以避免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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