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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第八卷 · 離婁下 · 第三十節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
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爲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其設心以爲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
                

詩集

註解

四支:四體;支,同“肢”。
博弈:六博(古代的一種遊戲)和圍棋。這裏指賭博。
從:同“縱”。戮:羞辱。
很:今作“狠”。
遇:合。
屏(bǐng):趕出。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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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

  • 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翻譯

公都子說:“匡章,全國都說他不孝,先生和他交往,而且對他禮敬有加,請問這是爲什麼?”
孟子說:“一般所謂不孝有五種:四肢懶惰,不管父母的贍養,是第一種不孝;喜歡賭博、喝酒,不管父母的贍養,是第二種不孝;喜歡錢財,偏愛妻子兒女,不管父母的贍養,是第三種不孝;放縱耳目的慾望,使父母蒙受羞辱,是第四種不孝;逞勇好鬥,危及父母,是第五種不孝。章子可有其中的一種嗎?章子呀,不過是父子之間以善相責而不能好好相處。以善相責,是朋友相處的道理。父子之間以善相責,是最傷感情的。章子呀,難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團聚?因爲得罪了父親,不能和他親近,所以把妻子兒女趕出門,終身不養育他們。他心想如果不是這樣,那罪過就更大了,這就是章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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