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曆二年(767),即杜甫漂泊到夔州(治今重慶奉節)的第二年,他住在瀼西的一所草堂裏。草堂前有幾棵棗樹,西鄰的一個寡婦常來打棗,杜甫從不干涉。後來,杜甫把草堂讓給一位姓吳的親戚(即詩中“吳郎”),自己搬到離草堂十幾里路遠的東屯去。不料這姓吳的一來就在草堂插上籬笆,禁止打棗。寡婦向杜甫訴苦,杜甫便寫此詩去勸告吳郎。以前杜甫寫過一首《簡吳郎司法》,所以此詩題作《又呈吳郎》。吳郎的年輩要比杜甫小,杜甫不...
蕭滌非 · 唐詩鑑賞辭典(新一版) · 上海辭書出版社
蕭滌非 · 唐詩鑑賞辭典(新一版) · 上海辭書出版社
蕭滌非 · 杜甫詩歌鑑賞辭典 · 上海辭書出版社
將《又呈吳郎》的原文、白話翻譯、註釋、創作背景整理成一份可列印的 A4 版本,方便離線閱讀與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