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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 述而篇 · 第十二章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詩集

註解

富:指升官發財。 求:指合於道,可以去求。 執鞭之士:古代爲天子、諸侯和官員出入時手執皮鞭開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職事。

翻譯

孔子說:“如果富貴合乎於道就可以去追求,雖然是給人執鞭的下等差事,我也願意去做。如果富貴不合於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還是按我的愛好去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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