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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四十二章經 · 第四章 · 善惡並明

佛言:衆生以十事爲善,亦以十事爲惡。何等爲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詩集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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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佛說四十二章經》,簡稱《四十二章經》,佛教著作,據說是東漢迦葉摩騰、竺法蘭漢譯,一般認爲是古代中國譯出的第一部佛教經典。內容是把佛所說的某一段話稱爲一章,共選了四十二段話所編集而成。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四十二章經》論其勝義,蓋有四端:一、辭最簡馴,二、義最精富,三、臚者古真,四、傳最平易。用以上四重以觀察於佛,則佛之全體大用明。

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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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佛說:“對衆生而言,以十類事爲善,以十類事爲惡。是哪十類事呢?身體犯的有三類,言語犯的有四類,意念犯的有三類。身體犯的三類是:殺生、偷盜、行淫。言語犯的四類是:兩舌、惡罵、妄語、綺語。意念犯的三類是:嫉妒、嗔恨、愚癡。[4]  上面所講的身三、口四、意三,這十件事情,假如我們不能夠隨順着聖道,那麼,這個就叫做十惡,十種最大的罪惡。如果把這十種惡事停止下來,不要去做,就稱爲十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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